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3年9月15日上午9:30,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青海省格尔木盐湖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到会股东7人,代表股份:31170万股,占总股本的60.91%,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长山主持,青海竟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四林、王正文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3年上半年董事会工作报告;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 %)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 %)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议案;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 %)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4、审议通过了公司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要求上市公司在2002年6月30日前必须聘请2名独立董事,在2003年6月30日前公司独立董事必须占公司董事的三分之一。经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提名,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聘任董德敏先生、王天恒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见:2003年6月17日《证券时报》24版)
    公司增选独立董事董德敏先生: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 %)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增选独立董事王天恒先生: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 %)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 %)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伍仟伍佰捌拾伍万元(RMB255,850,000.00)整。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02年度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此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已于2003年5月19日执行完毕。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截止2002年12月31日的25585万股增加为51170万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壹仟壹佰柒拾万元(RMB511,700,000.00)整。
    6、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增发募集资金投资30万吨氯化钾高科技产业化项目扩大为投资年产100万吨氯化钾建设项目的议案; 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 %)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2003年8月14《证券时报》17版)
    7、补充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暂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与会股东31170万股(占与会总股数100 %)赞成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2003年8月14《证券时报》17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青海竟帆律师事务所王四林、王正文律师认为:本公司先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保护股东利益,且本次会议业已通过了有关改变募集资金投向部分归还贷款及扩大投资用途的议案,在本公司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股东或授权代表及董事、监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载有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