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12日上午在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湖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了二届六次监事会,邓瀛监事主持了会议。应到公司监事九人,徐能海、张军委托李春仓监事,王永晏、曹先军委托何世钎监事,叶小玲委托邓瀛监事分别参与了表决。实际参与表决人数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上半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增发募集资金投资30万吨氯化钾高科技产业化项目扩大为投资年产100万吨氯化钾建设项目的议案;
    5、审议补充通过了暂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以上所审议通过的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