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8日,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五次监事会在安徽省巢湖市国际酒店五楼会议市召开,监事会主席邓瀛主持了监事会会议。应到公司监事九人,实际到会监事七人,张军、庞小琳、分别委托了李春仓、何世钎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贰仟零捌拾伍万元(RMB220,850,000.00)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16号文核准,公司2002年11月增发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总股本由22085万股增加为25585万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伍仟伍佰捌拾伍万元(RMB255,850,000.00)整。此议案须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