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1日上午9:30分,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在青海省西宁市北孚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郑长山主持了董事会会议。应到公司董事十一人,实到公司董事八人,戴大荣、郑永安、汪贵元三名董事分别委托了徐世森、吴文好、唐德新董事进行了表决。列席会议监事应到九人,实际列席会议六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中期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中期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中期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核,2002年中期实现净利润49,006,827.3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59,161,143.2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108,168,015.59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592,996.07元,按5%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796,498.0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9,778,521.48元。以2002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20,8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99,382,5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396,021.48元,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召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2年9月5日在青海省格尔木市青海盐湖大酒店召开200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