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派息方案已获2002年4月23日召开的 2001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以200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08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 .1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东中的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现金0.08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6月21日,除息日为2002年6月24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2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证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盐湖钾肥”股票的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2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 户。
    2、国有法人股、发起人法人股和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吴文好、张继文
    联系电话:0979-8448121
    传真:0979-8417445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