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联核字(2002)第302号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前次(1999 年9月20日)募集资金截止2000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我们的 专项审核,是根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的。贵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 及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其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所发表的意 见是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 的材料做出的职业判断。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60号文批准,青海盐湖钾肥股份 有限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20,850,000股,每股配售价格7.00元。其中 国有法人股股东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财政部财管字[1999]39号文批准,以 其拥有的经评估后的科研用盐田、动力车间的净资产计人民币35,960,700.00 元认 购部分可获配股份,其余国有法人股配售额和社会公众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配股 共募集资金计人民币109,989,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87,257.03元,实 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06,302,042.97元。截至1999年9月20日止,募集资金全部到位, 并经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以深同证验字[1999]第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㈠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
    根据已刊发的配股说明书所述, 贵公司拟将该次配股所募资金计人民币 106 ,302,042.97元,用于以下项目:
    1、盐田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其中拟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34,030,000.00元;
    2、氯化钾生产装置扩能技术改造工程,其中拟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 39, 840 ,000.00元;
    3、采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其中拟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32,432,042.97元。
    2000年8月18日,经贵公司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2000年9月21日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的《采收系统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变更为投资收益率较高的《进口水采船及盐田辅助系统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该项 目已业经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青经贸投资(2000)287号文批准,并于2000年9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公告。
    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上述项目中募集资金投入计人民币106,302,042.97元, 其实际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额 实际投资情况1999年 2000年
1、盐田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34,030,000.00 2,500,000.00 40,434,533.66
2、氯化钾生产装置扩能
技术改造工程 39,840,000.00 -- 36,850,634.39
3、进口水采船及盐田辅助
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32,432,042.97 -- 15,694,326.55
合计 106,302,042.97 2,500,000.00 92,979,494.60
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情况 其中:工程项目
2001年 合计 投资自筹部分
1、盐田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2,024,904.58 44,959,438.24 10,929,438.24
2、氯化钾生产装置扩能
技术改造工程 26,682,490.58 63,533,124.97 23,693,124.97
3、进口水采船及盐田辅助
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18,710,933.03 34,405,259.58 1,973,216.61
合计 47,418,328.19 142,897,822.79 36,595,779.82
    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上述配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际完成和结转固定资产 情况如下:(单位:元)
投资项目 完工转固情况1999年 2000年 2001年
1、盐田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961,762.35 38,488,642.80
2、氯化钾生产装置扩能
技术改造工程 -- 3,728,896.33 49,822,442.14
3、进口水采船及盐田辅助
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 1,954,846.13 32,450,413.45
合计 -- 6,645,504.81 120,761,498.39
投资项目 在建工程余额
合计
1、盐田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39,450,405.15 5,509,033.09
2、氯化钾生产装置扩能
技术改造工程 53,551,338.47 9,981,786.50
3、进口水采船及盐田辅助
系统技术改造工程 34,405,259.58 --
合计 127,407,003.20 15,490,819.59
    1、盐田系统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说明
    该项目计划投资计人民币34,030,000.00元,配股说明书承诺于1999年 6 月至 2000年6月建成投产。贵公司于1999年度、2000年度和2001 年度实际投资额计人民 币44,959,438.24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4,030,000.00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超出差额部分10,929,438.24元,全部是贵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入。
    配股说明书中反映,该项目从1999年6月开始投资,预计1年建成,建成投产后 可年产光卤石140万吨,实现利润470万元。该项目共建成3.7 平方公里旱采盐田和 配套设施工程1.52平方公里、1.65平方公里钠盐池和0.29 平方公里沉清池。 截止 2001年12月31日,3.7平方公里的旱采盐田内已灌入成矿卤水894万立方米,形成光 卤石矿92万吨,与配股说明书承诺的光卤石产量差异为48万吨,实际投入生产使用 26万吨,生产氯化钾成品3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260万元,实现利润540万元,较配 股说明书承诺利润总额增加70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生产的含量在90%以上的高品 位氯化钾成品销售价格较高所致。
    2、氯化钾生产装置扩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说明
    该项目计划投资计人民币39,840,000.00元,配股说明书承诺1999年6月至2000 年11月建成。贵公司于2000年度、2001年度实际投资额计人民币63,533,124.97元, 较计划投资多投入23,693,124.97元,主要系贵公司项目建设中通过技术改造,将8 万吨设计生产能力变更为建设10万吨设计生产能力,因为生产能力的扩大,相应配 套设施的技改工程无法单独核算,一并计入氯化钾生产装置扩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造成实际投资超出配股说明书预计投资23,693,124.97万元, 超出差额部分全部使 用贵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截止2001年12月31日该项目效益状况如下:
项目名称 改造前后KCL新增产量(万吨/年)氯化钾生产装置 实 际
扩能技术改造工程 承诺 改造前 改造后 增加量
20万吨/年产车间 4 9.98 15.43 5.45
8万吨/年产车间 2 -- 3.92 3.92
4万吨/年产车间 2 1.16 1.52 0.36
合 计 8 11.14 20.87 9.73
    注:上述氯化钾的生产量是指产品品位≥90%以上的产品。
    该项目自实施以来,使20万吨/年氯化钾装置、8万吨/年氯化钾装置和 4万吨/ 年氯化钾装置的高品位氯化钾产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使得整个氯化钾生产装置 扩能改造后的KCL年生产量比改造前增加9.73万吨,实现收入7355.88万元,比配股 说明书承诺6400万元(含税价为7600万元)增加955.88万元;实现利润1758万元, 比配股说明书承诺2070万元减少312万元。 实现利润低于配股说明书承诺数额主要 系批量销售单价优惠政策导致平均售价降低所致。
    3、进口水采船及盐田辅助系统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说明
    该项目计划投资计人民币32,432,042.97元,贵公司于2000年度、2001 年度实 际投资额计人民币34,405,259.58元,超出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额1,973,216.61元, 超出差额部分全部使用贵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已全面完成承诺投资并全部结转固定 资产。
    贵公司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中所述,该项目从变更投资项目批准之日起开始 投资。建成投产后可新增利润2570万元。该项目自2001年4月进行试车以来, 该项 目自2001年4月进行试车以来,2001年度累计作业150天,实际采收矿浆79.21万吨, 通过选矿加工氯化钾产成品8.0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6080万元,实现利润1450万元, 较贵公司2000年度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减少271万元, 主要是本期水采船项 目1-6月份处于试运行阶段,实际连续作业时间较短所致。
    三、前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计人民币106,302,042.97元已全 部投入使用,无结余。建设项目除少数零星收尾工程外,均已完工并结转固定资产。 项目投资超出差额部分,均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四、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在除实际投入时间方面与配股 说明书所述不尽相符外,在其他重大方面与贵公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其他信息披露的内容基本相符。
    五、特别说明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增发新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增发新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 料一起上报,并对本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西宁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年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