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7月26 日在青海 省西宁市公司驻西宁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 3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200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度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监督, 现将有 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管理运作 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了有关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
    2、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无违反法律、 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的 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4、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0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