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青海省西宁市公 司驻西宁办事处召开了二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应到公司董事十三人,实到公司董事十 人,二名董事委托了授权代表,列席会议监事应到五人,实际列席会议三人,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中期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中期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中期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审核,2001年中期实现净利润41,430,762.13元,按 10 %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4,143,076.21元,按5%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2,071,538.11元。 以2001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20,8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元(含税) ,共计派送现金红利48,587,00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9,670,070.67元结转下一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1年度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1年9月10日在青海省格尔木市青海盐湖大酒店召开2001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