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派息方案已获2001年5月8日召开的2000年 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以2000年末总股本2208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0元(含税, 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东实际每10股派现金2.16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6月19日除息日为2001年6月20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2001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 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盐湖钾肥”股票的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 户。
    2、国有法人股、发起人法人股和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若投资者在2001年6月20日办理了“盐湖钾肥”股票的转托管, 其股息仍在 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吴文好、常增宽
    联系电话:0979-448121 13909712121
    传真:0979-417445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