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一年五月二十八日,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十三人,董事实际表决九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安排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调整了二届一次 董事会关于2001年度股利分配计划的决议,拟对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如 下具体安排:
    1.公司拟在2001年实施利润分配2次;
    2.公司拟按2001年度可供分配净利润不低于50%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
    3.分配将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派发现金;
    (2)派发现金、转赠股本
    (3)派发现金、送红股
    其中,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50%。
    为便于股利分配计划的操作实施,上述计划的分配政策为:公司 2001年增发A 股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在具体实施时,由董事会依据公司实际盈 利情况提出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