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2月29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湖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长山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49666.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1%。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911.43万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总数的9.7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青海竟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泉、王正文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供热中心、铁路专用线扩能子项工程的议案;
    由于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盐湖发展有限公司地处青藏高原的柴达木盆地,冬季时间长,夏季时间短,绝对生产周期只有每年3月至10月,其余时间早晚温度基本均在零度以下,昼夜温差在20度以上。由于自然环境恶劣,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温度较低,导致原矿消耗量高,钾回收率低,质量控制困难。为了延长生产周期,提高原矿回收率及药剂利用率,青海盐湖钾肥发展有限公司拟建设供热中心。
    据经济测算,采用供热中心与钾肥生产装置结合的生产工艺后,冬季可提高钾回收率10%左右,更主要的是由于关键部位温度的提高,氯化钾产品质量可相对稳定,每年可延长生产周期约30天,由此将有效扩充该公司产品产量,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另从2004年的产品货运站台发运情况看,目前发展公司的铁路专用线设计能力偏小,不能满足产品装车外运需要,铁路专用线扩能将在现有铁路专用线基础上增加装车能力,主要是增加800米左右的装车线及辅助设施。
    以上项目资金均使用100万吨钾肥项目建设资金的银行贷款部分,预计概算总投资不超过6.6亿元,该项目建成后,100万吨钾肥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将不会突破原国家计委批复的该项目总概算投资。该项目已经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发改函〔2005〕103文批复同意实施(原国家计委批复的100万吨氯化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为25.86亿元)。
    表决情况:参会股东同意49666.4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2911.43万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金泉、王正文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修订提案的提交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会议所做出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