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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17日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于2005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十一人,实际表决董事十一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拟建设供热中心、铁路专用线扩能子项工程项目的议案;
    由于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盐湖发展有限公司地处青藏高原的柴达木盆地,冬季时间长,夏季时间短,绝对生产周期只有每年3月至10月,其余时间早晚温度基本均在零度以下,昼夜温差在20度以上。由于自然环境恶劣,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温度较低,导致原矿消耗量高,钾回收率低,质量控制困难。为了延长生产周期,提高原矿回收率及药剂利用率,青海盐湖钾肥发展有限公司拟建设供热中心。
    据经济测算,采用供热中心与钾肥生产装置结合的生产工艺后,冬季可提高钾回收率10%左右,更主要的是由于关键部位温度的提高,氯化钾产品质量可相对稳定,每年可延长生产周期约30天,由此将有效扩充该公司产品产量,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另从2004年的产品货运站台发运情况看,目前发展公司的铁路专用线设计能力偏小,不能满足产品装车外运需要,铁路专用线扩能将在现有铁路专用线基础上增加装车能力,主要是增加800米左右的装车线及辅助设施。
    以上项目资金均使用100万吨钾肥项目建设资金的银行贷款部分,预计概算总投资不超过
    6.6亿元,该项目建成后,100万吨钾肥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将不会突破原国家计委批复的该项目总概算投资。该项目已经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发改函〔2005〕103文批复同意实施(原国家计委批复的100万吨氯化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为25.86亿元)。此预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山西文通盐桥复合肥有限公司(主要控制人为山西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注册地址:山西省文水县;经营范围:生产硝酸钾、氯化铵、碳酸钾、氯气、盐酸、电石、复合肥等。)共同出资组建元通公司(暂命名,拟注册资本8000万元),建设20万吨氯化钾生产装置的议案。(其中青海盐湖三元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持股比例为51%。)随着青海盐湖发展有限公司100万吨钾肥建设项目的建成运行,其钠盐池、调节池形成大量的高钠低钾光卤石矿和钾石盐矿,反浮选装置无法使用。鉴于三元公司拥有加工高钠低钾光卤石矿的正浮选技术优势,为合理利用资源,该公司将通过此次投资扩大产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双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2票反对(王晓民、沈奇董事认为,此议案还需进行讨论沟通。经公司与其他董事充分交流后,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