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接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协议转让的15351万股国有法人股,已于2004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法人股协议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76755万股。其中,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540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10%,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持有1535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