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盐湖钾肥 股票代码:000792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1号
    通讯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1号,邮编:816000
    联系电话:0979-844802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04年6月15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转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1、盐湖钾肥: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2、盐湖集团: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中化集团: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4、本次股权转让:指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盐湖钾肥15351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中化集团的行为。
    5、《股权转让协议》:指盐湖集团与中化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6、元:指人民币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通讯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1号 邮编 816000
    注册资本:94956万元
    注 册 号:6300001201074
    税务登记证号码:632801226591990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氯化钾、氯化镁、硫酸钾制造和销售;建设监理;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出口自产的化学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股权结构为: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48718万元,占总股本的51.3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资39038万元,占总股本的41.1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7200万元,占总股本的7.59%。;
    (二)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情况介绍
姓名 国籍 职务 是否取得他国 身份证号码 上市公 或地区的居留权 司任职 安平绥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否 630104500829051 是 宋显珠 中国 副董事长 否 632801610928201 否 王有斌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否 152826540303041 否 邓瀛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否 630104460720201 是 王俊山 中国 副总经理 否 6132801470309201 否 许学军 中国 副总经理 否 632801500717201 否 尹亮亮 中国 副总经理 否 630105520701063 否 郑长山 中国 副总经理 否 632801540320203 是 汪贵元 中国 副总经理 否 630105620926103 否 王兴富 中国 副总经理 否 632801620326201 否 李小松 中国 总工程师 否 632801611206201 否
    (三)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前,盐湖集团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超过5%的股份。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权转让前,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盐湖钾肥40755万股法人股,占盐湖钾肥总股本的53.1.%,为盐湖钾肥第一大股东;转让后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盐湖钾肥25404万股法人股,占盐湖钾肥总股本的33.1%,仍为盐湖钾肥的第一大股东;中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盐湖钾肥15351万股,占盐湖钾肥总股本的20%,为盐湖钾肥第二大股东。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4年6月15日,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盐湖钾肥15351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中化集团,转让价格为3.00元/股,转让总价款为46053万元。
    在《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中国中化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股价款总额的30%,计人民币13815.9万元,股权过户日起15日内以现金支付转股价款总额的70%,计人民币32237.1万元。本次受让股权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协议生效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为准。
    七、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协议签署前六个月,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盐湖钾肥的流通股份,也无买卖盐湖钾肥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八、其他重要事项
    1、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未清偿的对盐湖钾肥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的盐湖钾肥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其他损害盐湖钾肥利益的情形。
    2、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持有的上述协议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盐湖集团中化公司与受让人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平绥
    签署日期:2004年6月30日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持股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认本次股份变动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事务所:青海竟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四林 李金泉 王正文
    签署日期:2004年6月30日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盐湖钾肥 股票代码:00079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 100045
    联系电话:010-88078334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04年6月15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1、盐湖钾肥: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2、盐湖集团: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中化集团: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4、本次股权转让:指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盐湖钾肥15351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中化集团的行为。
    5、《股权转让协议》:指中化集团与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6、元:指人民币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邮编 100045
    注册资本:30亿元
    注 册 号:1000001000041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100000411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原油、成品油、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和经批准的一、二、三类商品和高税率商品的进出口;上述进出口业务的代理;客货贸易和补偿贸易、对销贸易、转口贸易;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承包化工行业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业务和其它国际招标采购业务;从事经核准的境外期货业务。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持股100%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介绍
姓名 国籍 职务 是否取得他国 身份证号码 上市公 或地区的居留权 司任职 刘德树 中国 总裁 否 110108521130541 否 傅维元 中国 副总裁 否 120101450925203 否 杜克平 中国 副总裁 否 110101610914501 否 范晓复 中国 副总裁 否 110105194506142112 否
    (三)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前,中化集团及所属公司未持有盐湖钾肥公司的股份。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中化集团对其他上市公司持股、控股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00 )36000万股法人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4 %外,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4年6月15日,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与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盐湖钾肥15351万股法人股转让给中化公司,转让价格为3.00元/股,转让总价款为46053万元。
    在《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中国中化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股价款总额的30%,计人民币13815.9万元,股权过户日起15日内以现金支付转股价款总额的70%,计人民币32237.1万元。本次受让股权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协议生效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为准。
    七、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协议签署前六个月,中化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盐湖钾肥的流通股份,也无买卖盐湖钾肥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八、其他重要事项
    1、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未清偿的对盐湖钾肥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的盐湖钾肥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其他损害盐湖钾肥利益的情形。
    2、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持有的上述协议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化集团与盐湖集团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德树
    签署日期:2004年6月30日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持股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认本次股份变动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华 肖爱平
    签署日期:200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