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18 日和建设银行兰州市西固支行签署 了两份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第一份合同编号为:2001GLDK-4号,贷款金额4000万元, 贷款期限自2001年元年17日至2002年元月16日,贷款利息按月息4.875‰计算, 按季 结息;第二份合同编号为:2001GLDK-6号,贷款金额8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1年元月5 日至2002年元月4日,贷款利息按月息4.875‰计算,按季结息; 两份合同共计贷款金 额人民币4800万元整。这两份贷款合同由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北油漆厂提供信用担保, 贷款资金公司将用于购买生产油漆产品的原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的规定,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