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8人。监事会全体成员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德茂先生主持。会议决定于2003年6月23日召开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及时间:2003年6月23日上午10时整。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续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内容请参阅2003年3月22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3年6月13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存管部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会议。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03年6月20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整。
    3、登记地点: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王志哲 李东红
    联系电话:0931--4862482
    传 真:0931--8497112
    邮政编码:730020
    六、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原件。
    特此通知。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20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