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02年10月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 8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德茂先生主持。会议经过研究讨论,同意将公司的兰州新东部批发市场项目一次性转让给甘肃新东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部置业公司”),并签定《兰州新东部批发市场项目转让协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双方概述
    甘肃新东部置业有限公司简介
    甘肃新东部置业有限公司是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万券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共同投资组建的房地产公司。该公司以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等为主营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出资1600万元,占总股本的55%。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曹忆峰。
    二、实施协议转让的动因
    兰州新东部批发市场项目是公司在调整产业结构、涉足房地产领域过程中所筹建的一个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拟在公司原锅炉房用地上兴建一个集商品批发、零售、客货服务等于一体的高档次市场。该项目的前期的筹备、设计及报批等手续均以公司名义委托新东部置业公司负责办理。目前,该项目的各种手续都已办妥,市场商铺的预订工作已经结束,现要进入实质性的销售阶段。但由于公司不具备房地产经营资格,无法从事市场商铺的销售工作。经公司与新东部置业公司友好协商,公司将该项目一次性转让给新东部置业公司,由新东部置业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经营。
    三、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兰州新东部批发市场项目(含项目所占地的土地使用权)。该项目是在公司原锅炉房用地上拟兴建的一个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的三层综合商品市场,项目占地约11亩,总投资额4000多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一个集商品批发、零售、客货服务等于一体的高档次市场。
    2)转让价格:在充分考虑该项目建成后蕴涵巨大商业价值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以甘肃省运丰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02年3月7 日对该项目所占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格2788.61元/平方米(186万元/亩)为依据(《甘运土估商字2002002号》),上浮30%,即以3626.99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给新东部置业公司,转让价款总计为2660万元。
    3)其他事项:新东部批发市场项目的一切前期及建设费用由新东部置业承担。该项目建成后的产权归新东部置业公司所有。该项目转让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公司支付。公司协助新东部置业公司办理有关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中的相关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四、转让对公司的意义
    这次转让,将有助于兰州新东部批发市场项目的延续建设和顺利完工,加快该项目的开发进度,从而保证该项目在年底实现销售收入。同时,这次转让也会为公司带来一定收益,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