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1 日与兰州市建设银行开发区办事处 签署了人民币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01)GLDK023号,贷款金额5000万元, 贷款期限自2001年1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贷款利息按月息4.875‰计算, 按季 结息。贷款合同由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北油漆厂提供信用担保,贷款资金将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