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6月20日,公司接大股东西北油漆厂通知,大股东西北油漆厂将其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8366万股中的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为西北永新集团有限公司向兰州商业银行雁宁支行的2500万元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西北油漆厂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冻结期限自2007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17日。
    截至目前,大股东西北油漆厂累计质押冻结的股份为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