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近日,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西北化工、证券代码:000791”股票交易价格、交易量表现异常,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本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故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8日起停牌。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管理层沟通后,关注并核实了以下问题:
    1、2007年3月2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公司欲转让公司控股的甘肃陇达期货经纪公司股权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九日,发布的《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通知(证监发[2007]54号)的规定,公司控股的甘肃陇达期货经纪公司在注册资本、盈利状况以及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等方面存在不足,不具备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公司正在积极寻找受让甘肃陇达期货经纪公司股权的受让方,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接到投资者电话咨询,称市场上传闻 “金川公司重组西北化工、国泰君安、华龙证券借西北化工壳上市”等信息,在向大股东西北油漆厂及实际控制人询证后,告知该传闻纯属虚假信息。大股东西北油漆厂及实际控制人没有转让上市公司“壳资源”的意向,公司董事会也没有与任何第三方进行重组的意向。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5月9日停牌一小时后复牌,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