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4月29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2005年度,由于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2005年财务报告显示净利润为正值,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8和13.3.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06年5月15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200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2006年财务报告净利润为正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81,615.14元,不存在《深圳证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规定对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根据《深圳证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和13.3.6条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审议通过,向深交所提出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经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2007年3月8日停牌一天,2007年3月9日起撤销其他特别处理,恢复正常交易:
    1、公司股票简称由ST化工变更为西北化工;
    2、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股票代码不变。
    公司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后,公司将继续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
    电话:0931-4862482
    传真:0931-8497112
    电子信箱:yongxin@public.lz.gs.cn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