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12月5日,公司接到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06年第二批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的文件(甘财建[2006]180号)。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局同意划拨400万元的环保资金,用于公司的环境隐患综合整治项目。目前正在办理资金入账的相关手续。
    公司获得的此笔环保专项资金将用于环保专项治理项目,将形成专项应付款,不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