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24日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其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 7人、代表股份109849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12%。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498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6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6人、代表股份498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6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7张,代表股份10984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张,代表股份498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7张,代表股份10984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张,代表股份498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7张,代表股份10984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张,代表股份498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1940万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934万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874万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7张,代表股份10984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张,代表股份498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7张,代表股份10984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张,代表股份498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1名及出席会议的社会流通股股东2名,系关联方,代表股份109822136股,在表决时回避。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4张,代表股份27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4张,代表股份27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票7张,代表股份10984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票6张,代表股份4980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晓琪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