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4年 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了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成都君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君众)向上海华敏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敏置业”)转让本公司法人股事宜。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成都君众与华敏置业在2004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2004年12月15日收悉华敏置业通知该公司已于2004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确认书》。至此,公司总股本仍为12,798万股。其中,华敏置业持有本公司法人股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成都君众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