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OO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江咏董事已于本月1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呈,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实到董事10人。到会董事占应出席会议董事的100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由董事长彭旭东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和报告: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总裁任明非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工作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副总裁王天祥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副总裁王天祥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 18,555,957.58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855,595.76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1,855,595.76元,加期初末分配利润56,192,197.0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1,036,963.14元。
    建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9,197,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51,839,963.14元结转下年度。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总额为 147,119,848.37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0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该预案需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副总裁蒋志勇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副总裁王天祥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建议公司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该预案需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董事长彭旭东先生所作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江咏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建议增补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人士充实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同时提名注册会计师陈重乔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此公司现任的三名独立董事杨继瑞、钟康成、毛跃一都出具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七、 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董事长彭旭东先生所作的《关于召开公司二OO二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4月26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成都蜀兰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6)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3年4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及相关媒体记者。
    (4)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5、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股东请于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持证券帐户及本人身份证,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6、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 联系人:樊 奕
    (3)联系电话:028-87739541、87750673 传真:028-87778104
    (4)邮政编码:610075
    证券部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新1号华神科技大厦A座6楼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银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就提名陈重乔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二、 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 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称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陈重乔女士简历
    陈重乔 女,53岁,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九三学会成员,曾任四川省商业专科学校、四川省财经干部管理学院 、四川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会计学课程教师。现任四川万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现已完成中国证监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家会计学院联合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的培训。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重乔,作为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五项所列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称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重乔    二OO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