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二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停止对蚕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继续投入、并转让绵阳绿神和川南绿神出资的议案》的决议(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02年8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02-015),公司于2002年10月18日与四川嘉州丝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出资额转让合同。
    根据合同要件,截止2002年12月30日,受让方已按照合同约定于9月27日、12月27日分两次向我公司及我公司控股的四川华神农业新技术有限公司共支付了1760万元。
    绵阳绿神已于2002年12月17日在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川南绿神已于2002年12月18日在四川省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