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使投资者能充分地了解公司情况,就本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内容,本公司及董 事会作补充公告如下资料:
    一、 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情况:
    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成都中医药大学医药研究院, 持 有四川华神25%的股份。
    注册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
    法定代表人:祝彼得(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
    注册资金:100万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方式:服务、销售
    主营范围:中医临床、中药、中成药、保健产品方面的技术服务和咨询。
    投资人:成都中医药大学,所占权益100%
    四川华神集团董事会由13名董事构成,其中现任、 历任成都中医药大学党政领 导共占六名。
    二、年报中披露的2000年净利润与中期披露的有差异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披露的2000年度净利润为23,207,097.26元,2001年年度 报告披露的2000年度净利润为21,271,946.55元,比中期披露数少1,935,150. 71元, 主要系会计差错更正而进行的追溯调整所形成的差异。差异原因有以下两点:
    1、存货——科技开发成本核算方法的改变所形成的差异。截止2001年 6月份, 本公司存货——科技开发成本核算所执行的会计政策是“公司开发的拟用于出售的 科研项目(产品)按实际成本计价,科研项目开发成功后,根据科研开发成本科目余额 结转科研产品,售出时结转成本;项目开发失败,科技开发成本科目余额计入当期损 益”,据此,2001年中期, 本公司对非拟用于转让的科研项目费用全部记入了当期损 益,并对2000年度包括净利润等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2001年年末,我们根据《 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要求, 我们 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为“科技开发费用于发生时全部记入当期损益”。因此, 在编 制2001年度报告时,对2000 年度包括净利润等相关项目按新政策的规定要求再次进 行了追溯调整,从而形成了差异, 影响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923,982.65元(包括少数 股东损益)。
    2、本公司于2001 年年末对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改变所进行的追溯调整而形成 的差异。无形资产-专有技术及专利权中本公司94年受让成都中医药大学医药研究 院的九个中药品种技术权。当时,由于中成药分类的标准不明确,其摊销期限没有标 准可循,因此确定了按15年的期限摊销。其后,国家颁布了中药品种保护期限管理办 法,但考虑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政策上允许延长中药品种保护期限,故对上述品 种的摊销期限未作改动。其间, 对于到期的中药保护品种我们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申请延长保护期,但至报告期末有5个品种的申请仍未取得批准证书。因此, 本 着谨慎性原则,我们对这5个中药品种的摊销期限按实际已获准的保护期限进行摊销, 并对2000年年度包括净利润等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从而形成了差异, 影响合 并利润表利润总额1,163,636.36元(包括少数股东损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