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奇峰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峰集 团”)与成都新兴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创投”)于2002年4月2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现将“新兴创投”协议受让“奇峰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股权的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新兴创投”与“奇峰集团”于2002年4月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 奇峰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305.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02%)按2. 3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新兴创投”,转让总金额5303.34万元(伍仟叁佰零叁万叁 仟肆佰元整),转让后,“奇峰集团”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受让方“新兴创投”成立于2000 年11 月10 日,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办 公地点为 成都高新区高新大道创业路18号高新大厦;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学果; 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业务 (不含证券投资咨询),本次股权转让后,“新兴创投”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305. 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02%,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若本次股份成功转让,公司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将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数 占股本比例(万股) (%)
1 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20 33.75
2 成都新兴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305.8 18.02
3 成都君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900 7.03
4 深圳好亦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810 6.33
5 成都长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484.2 3.78
6 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87.1373 2.24
7 成都和瑞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14 0.89
8 毛炳华 86.034 0.67
9 北京南方联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7.5231 0.37
10 深圳市南方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46.65 0.36
    本次股权转让是依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的,未采取公开拍卖或者其他公开征 集受让人的形式进行。
    本次股权转让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其持股数量无变动。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