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6 月 28 日告知
    本公司:该公司于2007 年6 月28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签署协议,以其持有“华神集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80 万股作质押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金牛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 万元(壹仟万元)人民币。至此该公司一共质押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760 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62.22%。
    该公司已于6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 七年六月 二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