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交字[1997]14号文精神,为做好成都华神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建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复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准备工作,现将该公司原发行股份的确认、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确认、登记地点及时间:
    托管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16号省展览馆北二楼四川证券交易中心登记大厅,(未开深圳证券帐户的,在省展览馆北二楼开户大厅办理)。
    托管时间: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二日至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五日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八日至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日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二、股份确认、登记需携带下列证件:
    (1)成都建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持有卡;
    (2)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已开立证券帐户的,须提供原帐户;未开立深交所证券帐户的,现场办理开户手续)。
    三、凡持有成都建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的股东,请在集中托管期前来四川证券交易中心办理深圳法人证券帐户开户工作,并携带下列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管手续者,可于该股票上市日起到证券商处卖出。
    四、凡在集中托管时间97年8月20日前办理华神公司股证托管手续者,可于股票上市日起到证券商处卖出。
    五、逾期未办理者自行负责,请广大股东相互转告。
    
成都华神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证券交易中心
    一九九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