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于2002年11月30日在皇嘉大酒店九楼五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等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通过《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日期:2003年1月6日
    (二)会议方式:通讯表决方式。
    (三)参加会议对象:
    截止2002年12月2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支付每位外部董事每年度报酬人民币3~5万元(含税)。
    公司外部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每年度给予公司每位独立董事津贴费人民币3~5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2)审议《董事会基金修正案》
    为保证董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决策效率,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特殊贡献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为加强对董事会等有关机构的费用管理,实行专项开支和专项管理,公司对董事会基金作如下调整:
    A、董事会基金提取办法:董事会基金按公司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以内计提,在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B、董事会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会议费用(包括参会人员的差旅费);
    2、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之津贴及补助;
    3、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外聘成员的津贴;
    4、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和董事长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
    5、信息披露及公司有关的对外宣传费用;
    6、董事会、监事会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的咨询费及差旅费;
    7、董事会下属机构为完成董事会所交办的工作所需费用;
    8、董事会、监事会闭会期间,董事、监事或董事会及监事会所聘专业人员执行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所需费用,包括差旅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9、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所需其他费用;
    1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项奖励;
    11、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奖励的事项;
    12、公司董事长认为需要进行奖励的事项;
    13、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其他支出。
    C、本方案从2002年7月份起开始执行,2002年1~6月份按原方案执行。
    (五)联系事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67091473-8247
    传真:(023)67091507
    邮政编码:400025
    联系人:刘维建、杨帆
    (六)表决方式:
    (1)有表决权的股东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将表决票送达本公司证券部。
    (2)邮寄时间在2003年1月6日前寄达(以公司所在地邮戳为准)牞传真在2002年1月6日下午3∶00之前传至本公司证券部。逾期作废票处理。
    (七)注意事项:
    (1)公司不接受上述表决方式以外的任何表决方式;
    (2)参加表决的股东请用正楷填写通讯表决票,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通讯表决票作废票处理。
    (八)表决票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