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4月18日在 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05,953, 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55.0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以记名方 式投票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收购西南合成制药总厂土地使用权》
    对此项议案,关联股东西南合成制药总厂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 了表决:14,879,91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收购西南合成制药总厂下属部分资产》
    对此项议案,关联股东西南合成制药总厂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 了表决:14,879,91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资产抵债协议》
    对此项议案,关联股东西南合成制药总厂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 了表决:14,879,91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终止与西南合成制药总厂于2000年12月30日签署的资产租赁 协议》
    对此项议案,关联股东西南合成制药总厂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 了表决:14,879,91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马德银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所担任的监事职务》
    对此项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了表决:105,953,57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 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了 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程源伟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 律师意见书。通过检查验证, 程源伟律师出具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具有合法有效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