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于2001 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6票,代表股份104,853, 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基金实施办法》的审议结果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几个专业委员会, 为了使各专业委员会能正常地开展工 作,以及为了更好地实行激励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有特殊贡献人员的积 极性,特设立董事会基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董事会基金提取办法:
    按公司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一点五以内计提。
    二、董事会基金的使用范围: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项奖励;
    2、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奖励的事项;
    3、公司董事长认为需要进行奖励的事项;
    4、公司董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活动经费。
    三、董事会基金的使用程序:
    1、公司董事的奖励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执行。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方案由董事长提议,由董事会审议执行。
    3、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奖励的事项,由三名以上的董事联合提出议案, 由 董事会审议执行。
    4、公司董事长认为需要进行奖励的事项由董事长提议并确定,但每年奖励总额 应控制在当年提取的董事会基金总额的10%以内。
    5、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不能同时享受两者的奖励,只能获得其二 项职务中最高的奖励。
    6、 公司董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活动经费由公司董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提出预 算,由董事会批准。
    四、董事会基金的管理:
    1、董事会提取的基金,在管理费中列支。
    2、董事会基金提取后,设立专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
    3、董事会基金使用情况每年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并向公司监事会备案。
    其中同意104,853,574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的 0%,反对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0%,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了 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程源伟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 律师意见书。通过检查验证, 程源伟律师出具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具有合法有效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