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 年7 月19日至7 月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定价为基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曹世龙、张永国、沈国柱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