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已于2007年7月1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鉴于本次网络投票中的第二、三个议案涉及选举公司董事和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有关规定,为便于广大股东顺利投票,公司特增加对议案二和议案三的累积投票事项的特别说明,为此,发出本补充与更正公告如下:
    一、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补充如下:
    1、关于议案2和议案3的投票、计票方式,鉴于董事和监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因此,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向12名董事和6名监事候选人。
    例如:
    若一位股东L先生有100股,当他对议案二投票时,他拥有100*12=1200张选票,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他可以将1200张选票全部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或以其他任何一种他所愿意的分散分配给12名董事候选人,所以在“申报股数”中2.01~2.12的票数总和填写<=1200均为有效;当他对议案三投票时,他拥有100*6=600张选票,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他可以将600张选票全部投给一位监事候选人,或以其他任何一种他所愿意的分散分配给6名监事候选人,所以在“申报股数”中3.01~3.06的票数总和填写<=600均为有效。
    若此,如股东L先生对议案二董事选举投票,申报可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783 买入 2.01元 填选举票数,如792 360783 买入 2.02元 填选举票数,如200 …… …… …… ……
    如股东L先生对议案三监事选举投票,申报可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783 买入 3.01元 选举票数,比如149 360783 买入 3.02元 选举票数,比如200 …… …… …… ……
    2、关于议案二,当该股东投出的选票数量多于其所持股数与董事候选人个数的乘积时,其投票无效;
    3、关于议案三,当该股东投出的选票数量多于其所持股数与监事候选人个数的乘积时,其投票无效。
    4、由此,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的相关会议议案序号,取消总议案申报价格为100元项表决,变更为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元) 议案一:《关于长江证券部分股东转让其 1.00 所持有的长江证券股权的议案》 议案二之1:胡运钊先生 2.01 议案二之2:崔少华先生 2.02 议案二之3:张广鸿先生 2.03 议案二之4:李贤海先生 2.04 议案二之5:徐文彬先生 2.05 议案二之6:张宝华先生 2.06 议案二之7:朱文芳女士 2.07 议案二之8:李格平先生 2.08 议案二之9:夏斌先生 2.09 议案二之10:李扬先生 2.10 议案二之11:王超先生 2.11 议案二之12:秦荣生先生 2.12 议案三之1:万友思先生 3.01 议案三之2:朱贤中先生 3.02 议案三之3:宋求明先生 3.03 议案三之4:刘建波先生 3.04 议案三之5:谭丽丽女士 3.05 议案三之6:梅咏明先生 3.06
    5、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网络投票为准。更正为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8月3日(周三)下午2:30。更正为2007年8月3日(周五)下午2:30。
    三、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中关于投资者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由2007年8月8日更正为2007年8月3日9:3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由2007年8月8日更正为2007年8月3日的9:30—11:30、13:00—15:00。
    四、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