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受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拟被吸收合并方长江证券37家股东(以下简称“动议股东”)的书面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7年1月24日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协助动议股东通过走访投资者、咨询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汇集了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公司动议股东进行了反馈。公司动议股东根据沟通结果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权分置说明书,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2月2日复牌。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7年1 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或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 szse.cn)上的《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