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4月29日上午9时-11时
    2.召开地点:新会圭峰山龙潭景区龙泉度假酒店会议室
    3.召集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2005年4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审议批准《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批准《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披露情况:有关内容已经于2005年2月19日在《证券时报》A16版《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4届29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到会议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4月29日上午8时30分-9时3.登记地点:龙泉度假酒店会场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持股数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于会议登记时间到本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报到处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本公司办公室 电话:07506107981 联系人:胡振华
    2.会议费用:股东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全权代表本单位(本人)行使表决权
    2、对大会公告所列事项投赞成票
    3、对大会公告所列事项投反对票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持股数: 委托日期:委托人股东帐号:
    特此通知
    
广东新会美达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