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4月23日公告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原披露的具体会议时间为2002年5月24日,应为2004年5月24日上午8:30—10:00。其他事项不变。对因工作人员的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更正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