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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项目:公司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02-22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3年2月20日在本公司召开第一次会议,当选董事九人参加会议。3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梁广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

    一、选举梁广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梁伟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的议案。

    聘任陈柏森先生为总经理、胡振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聘任梁湛潮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徐锡培、陈维壮、何卓胜、张磊乐先生为副总经理;张磊乐先生兼任财务负责人。

    以上人员聘任期暂定为3年。(简历附后)

    三、关于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内容附后)

    四、关于授权企管部梁忠东办理营业执照变更事项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于公司董事长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授权企管部梁忠东先生办理公司有关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

    1、获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

    2、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获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

    总经理:陈柏森,男,1946年8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毕业,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70年参加工作,历任宁厦西北煤矿机械厂技术员;新会染织厂、新会锦纶厂项目负责人、副厂长、厂长;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梁湛潮,男,1951年6月出生,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68年参加工作,历任新会氮肥厂值班长、车间副主任、财计股长;新会锦纶厂经营科长、副厂长;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徐锡培,男,1959年9月生,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77年参加工作,历任广东新会锦纶厂团委书记;广东新会锦纶厂锦纶事业部副经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维壮,男,1962年出生,华南理工大学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新会锦纶厂锦纶事业部生产办副主任、前纺车间副主任;

    1996年起任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办、2000年任工程中心主任;2002年起任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卓胜,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纺织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管、主办;1998年起任营销部副经理。2000年起任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磊乐,男,1953年7月出生,广东新会人。1972年3月参加工作,1980年起至今一直从事财务工作,具有20多年的财务管理经验,分别于2000年及2002年被新会市国家税务局和新会市地方税务所聘为特邀检察员。

    董事会秘书:胡振华,男,1964年12月出生,华中工学院毕业,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1987-1988年在华中理工大学工作。1988年-1992年在广东新会锦纶厂工作任秘书、主办科员。1992年起在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现任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公司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责,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以及更好地实行激励机制,调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特殊贡献人员的积极性,公司设立董事会基金。

    一、董事会基金提取办法

    董事会基金以公司当年销售收入5‰的比例按月提取,并在当月的管理费用中列支,纳入财务预算方案管理。

    二、董事会基金的使用范围

    董事会基金主要用于如下事项: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所需经费;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特殊贡献的专项奖励;

    3、公司董事长认为需要进行奖励的事项;

    4、公司董事、监事津贴;

    5、以董事会和董事长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

    6、公司董事、监事学习、培训费用;

    7、董事会的其他支出。

    三、董事会基金具体实施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的奖励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执行。

    2、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奖励的事项,由三名以上的董事联合提出议案,由董事会审议执行。

    3、公司董事长认为需要进行奖励的事项由董事长提议并确定,但每年奖励总额应控制在当年提取的董事会基金总额的30%以内。

    4、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不能同时享受两者的奖励,只能获得其二项职务中最高的奖励。

    5、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所需经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出预算方案,报董事长批准。

    6、以董事会或董事长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以及公司董事、监事的学习、培训费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出预算方案,报董事长批准。

    四、董事会基金的管理

    1、董事会基金由财务部门具体管理,财务负责人进行监督、审核,各项支出报董事长审批。

    2、董事会基金提取后,设立专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

    3、董事会基金使用情况每年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并向公司监事会备案。

    4、董事会专项基金计划由董事会秘书制订,报董事长审阅,董事会批准,纳入当年财务预算方案,计入管理费用。

    五、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六、本管理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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