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3年1月17日在本公司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现任董事九人,八人参加会议。陆洋因工作关系请假,委托钟浦江代为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柏森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关于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定推荐梁广义、梁伟东、梁少勋、宋文英、黄贤响、赵小茵、柴春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梁加华、李社锡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董事会安排,决定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2月20日下午2:30—3:30
    二、会议地点:本公司综合楼会议厅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见附件);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前,简历见附件);
    3、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见监事会决议公告,简历见附件)
    四、出席会议对象:
    1、2003年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请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凭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和授权委托书)于2003年2月20日下午2:00—2:25到本公司综合楼会议报到处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六、其他
    i.公司联系电话:07506107981 邮政编码:529100
    公司地址:广东省新会市江会路上浅口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自理。
    七、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4、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全权代表本单位(本人)行使表决权
    2、对大会公告所列事项投赞成票
    3、对大会公告所列事项投反对票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广义,男,1956年1月出生,广东新会人。1995年创立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出任董事长。2000年度被评为“广东省优秀乡镇企业家”,2001年度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授予“全国乡镇企业家”称号。现任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会市人大代表。
    梁伟东,男,1967年2月出生。1990年广东机械学院毕业,本科学历,1995年出任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江门船厂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获“江门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梁少勋,男,1956年5月出生,广东新会人。1980年至2001年10月任职新会天健家具制品厂,2001年11月起任新会工业胶丝厂董事长兼总经理、新会远东网厂总经理,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理。
    宋文英,女,1968年12月出生。上海复旦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注册法律顾问,中共党员。1991年至2001年期间,在中国银行任职,有丰富的金融及国际业务工作经验。现任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贤响,男,194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文化程度初中。1968年3月在中国海军4433部队参军,任战士、班长、副机电长; 1975年8月调新会财政局工作,任专管员、企财股长、新会市国资办副主任;2000年1月至今在新会区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新会区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小茵,女,1961年10月出生,广东江门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1979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人民银行江门支行计划统计员;工商银行江门分行计划科副股长、副科长;工商银行信托公司江门办事处副经理、经理;工商银行江门分行中区办事处主任、港口支行行长;现任工商银行江门分行副行长。
    柴春鹏,男,1975年12月出生,黑龙江大庆人,硕士研究生。1994年-1998年在西北大学经济管理系投资管理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8年-2001年在石油大学经济管理系管理科学专业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1年起至今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风险管理部工作。
    梁加华,男,1941年10月生,广东四会人,中共党员。1964年毕业于江西省轻工业学院化工系化纤专业。毕业后在广西化学纤维研究所工作,任高级工程师、所长。1992年起任广东省化学纤维研究所所长,党委书记。2001年退休。先后四次获广西厅级先进工作者;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获广东省政府直属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兼任全国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化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全国纺织研究院、所联谊会副会长;广东省科技发展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2002年5月22日经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社锡,男,1944年5月生,广东新会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64年入读湖南省中南矿冶学院读书,后因经济困难退学。在新会会城税务所任助征员。1970年起在新会氮肥厂、锦纶厂工作,先后任工人、车间主任、厂革委副主任、厂长、党委副书记、书记。1988年获广东省委党校函授大专班毕业证书。1990年起任新会市经济委员会、工业局,副主任,副局长。2001年起因机关机构改革离岗退养。先后多次被评为县先进工作者或先进党员,曾任新会县第四届县委委员。有三十多年的企业管理工作经验,在市机关工作分管生产科和企管科,精通企业管理和企业改革。2002年5月22日经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周来,男,1956年12月出生,广东乳原人。大学学历,经济师。1992至2002年在中国银行工作,曾任中国银行新会支行司前办事处副主任、中国银行新会支行办公室主任,现在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家具生产基地工作。
    吴树新,男,1949年7月出生,广东新会人,中共党员,文化程度大专。1969年2月在西安警备区参军,曾任班长、排长、正连职干事、正营职干事;1986年2月调入新会县乡镇局工作,任秘书、科长、副局长等职;2001年1月至今在新会区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新会区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梁加华、李社锡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况;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5家。
    被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和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董事会    2003年 1月17 日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梁加华,作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梁加华    2003年 1月 17 日于新会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社锡,作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社锡    2003年1月17日于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