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派息方案,已获2001年5月22 日召开 的200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1年度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 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0.24元现金。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7月19日,除息日为7月22日。红利发放日7月 22 日。
    四、红利分派对象
    截止2002年7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办法
    (一)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2年7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 户。
    (二)发起国有法人股、法人股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三)其它定向法人股股息由本公司委托江门证券新会营业部派发。从7月23 日 起,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江门证券新会营 业部(地址:新会市会城镇冈洲大道东62-64号)办理领取现金红利。
    六、咨询电话:0750—6638667,0750—6107981
    七、备查文件: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