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11日,本公司在招待所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 由监事会召集人李欢容女士主持,公司现任三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 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形成以下决议:
    1、 2001年,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能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 关联交易按市场公平价格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4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