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监局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要求,认真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决定设立如下联系方式:
    电话:0750-6107981
    传真:0750- 6107975
    邮箱: meida@ meidanylon.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另外,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ttp://www.szse.cn 开设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栏进行评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