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5月14日,本公司以书面送达或传真方式通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2007年5月18日,本公司五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董事会决议用传真方式进行。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9名,一致批准《关于为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对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德华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由于该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进口开证额度有较大增加,为充分利用该公司自身的融资资源,该公司拟在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7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解决结算融资额度缺口。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德华公司在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不超过7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授权梁广义董事长代表本公司签署有关贷款担保文件。上述担保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861万美元,主营锦纶6切片生产销售,本公司拥有其100%权益,2006年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5416.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10%。
    截止本披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0760.78万元,占本公司2006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22.04%。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