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月9日,本公司以书面送达或传真方式通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2007年1月15日,本公司五届董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决议用传真方式进行。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9名,一致批准《关于为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对恒生银行东莞分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在恒生银行东莞分行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权张磊乐副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有关贷款担保文件。上述担保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861万美元,主营锦纶6切片生产销售,本公司拥有其100%权益,2005年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6039.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03%。
    截止本披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9904.56万元,占本公司2005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21.81%。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