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8月2日,在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05年7月20日以传真或电邮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赵小茵董事因公出差,委托宋文英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现任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广义先生主持。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2005年半年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