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我公司第四大股东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3年1月15日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我公司29,796,458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7.28%)的通知,获悉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月20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共减持其持有的我公司股份6,946,164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1.698%,减持后持有我公司上市流通股22,850,294股,占我公司总股本的5.582%。
    特此公告。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