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议,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 案在原通知(相关公告详见2002年3月7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报》)基础上增加《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股权登记日、 与会登记 时间及会议召开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