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发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年会于1998年5月8日在兴发大厦二楼多 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56名,代表股份18,000万股, 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80,000,000股同意,占到会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199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80,000,000股同意,占到会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199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180,000,000股同意,占到会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1997 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四、会议以180,000,000股同意,占到会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199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199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9,462,474.90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10 %法 定公积金5,946,247.49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2,973,123.75元,该部分利润 1998 年上半年不进行分配。1998年中期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会议以180,000,000股同意,占到会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199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会议以180,000,000股同意,占到会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公司 章程修改议案》;
    七、会议以180,000,000股同意,占到会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 推荐、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的预案》;
    同意王树范、杨景荣、于祥、张玉林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大会 对上述四人在担任董事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大会增选方武、张春、张海儒、 许振德、姚秉忠、黄学文、王友山、刘兆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简历详见3月31日的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八、会议以180,000,000股同意,占到会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 推荐、选举新一届监事会的议案》;
    同意姚秉忠、宋树祥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增选牟学慧、刘志钧为监事会监事。 (简历详见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次股东大会经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证处公证员张凤翼、杨宏声先生现场见证, 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