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由于公司2004、2005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6年11月1日起,被实行股票交易退市风险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T兴发”。
    二、本公司于2007年2月10日披露了2006年年度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6,508,536.34元。股东权益为166,652,464.2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已经消除,但符合其他特别处理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6条及13.3.1条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及更改公司股票简称的申请。
    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07年7月2日停牌一天,2007年7月3日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四、公司已于2007年5月2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名称由“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告已于2007年5月24日在深圳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公告。
    公司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兴发”变更为“ST平能”。股票代码不变,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 0七年六月二十九日